新聞網訊 7月30日,湖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全票通過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我校生命與環境學院承擔了該《條例》的編制工作,薛達元教授為該《條例》編制項目的主持人,支持湖南省湘西州政府完成了《條例》的起草工作。《條例》的出臺為全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地方立法提供了示范,為少數民族地區生物多樣性及相關傳統知識的保護做出了貢獻。該《條例》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在全國設區的市(自治州)層級中,率先探索制定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地方性法規,對于促進湘西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利用具有重要意義。
該《條例》共二十七條。第一條至第六條,從立法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與定義、基本原則、部門管理職責、議事協調機構、獎勵制度等方面對生物多樣性保護作出了總則性規定。第七條至第二十二條,規定了湘西州人民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職責和規劃制度,包括開展調查、建立數據庫和信息系統、制定和發布保護名錄、引種管理、自然保護地管理、環評管理、生態修復,境外組織和個人的活動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實施路徑。第二十三至第二十四條原則性規定了生物遺傳資源及相關傳統知識的惠益分享制度,并建立生物遺傳資源利用失信名單制度。
過去十五年來,我校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多次承擔生態環境部等部委的生物多樣性保護研究項目,薛達元教授團隊積極參與了生物多樣性相關國際公約談判,承擔了民族地區生物多樣性相關傳統知識的調查、編目、數據庫建設以及獲取與惠益分享的政策和法規制度研究,特別是作為專家組長,牽頭各部委科研院所和高校專家,完成《全國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利用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1-2030年)》等文件,并由國務院同意發布。